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鼻咽癌放疗后颅底骨感染坏死的治疗体会
- 王雅宁,耿博,李百彦,崔朝阳,王启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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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, 30(6):
42-45.
doi:10.6040/j.issn.1673-3770.0.2016.0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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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维度评价
目的 探讨鼻咽癌放疗后颅底放射性骨坏死(ORN)的临床处理策略。 方法 收集11例确诊为鼻咽癌ORN的病历资料,分析其临床表现、诊断、治疗及预后特点。 结果 7例鼻咽部放射性骨坏死(NORN)患者中(其中3例合并上颌骨坏死),2例于术后1年分别因颅内感染、肺部感染死亡,其余5例生存患者中,3例感染控制,骨质坏死未见扩大(1例随访5年,1例随访3年,1例随访1年),2例骨坏死范围均有不同程度扩大(1例随访1年,1例随访8个月)。4例颞骨放射性骨坏死(TORN),其中3例为局限性,1例术腔完全上皮化(随访3年),2例术腔间断性渗出(分别随访1年、2年),上述3例均未发现有明显的骨质坏死扩大现象。另1例为广泛性坏死,最终死于颈内动脉破裂大出血。11例中有3例行责任血管栓塞治疗。 结论 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引起的颅底骨感染坏死病情复杂,早期积极采用内镜下彻底清除坏死骨质是治疗该病的有效途径。责任血管栓塞既可避免突发大出血,降低死亡率,又能降低手术风险,彻底清理坏死灶。